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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产指数系统统计显示,8月9日至15日,青岛住宅市场共成交商品住宅1263套,成交面积13.87万平方米,比前一周下跌7.20%;成交均价为9472元/平方米,上涨7.78%。总体看来,上周青岛商品住宅成交量持续下跌,而成交均价有所回弹,其中和平区单价涨幅达6000余元,再次成为全市最高价位区。上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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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新建小区必须配足停车位 不达标缴易地建设费
来源:今晚报 作者:小玉  时间:2010-08-28 10:22:22.0
摘要:根据《关于推进青岛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意见》,今后青岛市新建、改扩建小区等项目,要配建足够的停车设施。对确因场地条件限制,难以按标准配建停车泊位的,需按所缺泊位数缴纳易地建设费,易地建设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楼面地价的4倍。

  根据《关于推进青岛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意见》,今后青岛市新建、改扩建小区等项目,要配建足够的停车设施。对确因场地条件限制,难以按标准配建停车泊位的,需按所缺泊位数缴纳易地建设费,易地建设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楼面地价的4倍。

  根据意见,对于新建、改扩建小区等项目,本市将在规划管理中加强停车设施的建设,提高建筑停车位的配建比率。今后本市新建、改扩建项目所配建的停车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使用。对未按规定设计停车设施的,投资主管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不得批准项目实施;对建设中擅自减少原设计停车泊位数的,由建设交通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,并按规定予以处罚。新建、改建项目如果确实因为场地条件限制,难以按标准配建停车泊位,需按所缺泊位数缴纳易地建设费,易地建设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楼面地价的4倍,每个泊位按30平方米计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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